我們歡迎您!!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年二月十九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9
傳真:(02)2964-1159,2963-4076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741

發  行 人:施義芳
社務委員:周子劍、巫垂晃、梁詩桐、洪建興、陳清展、余 烈、涂泰成
     蔡得時、蔡震邦、吳亦閎、吳朝景、洪啟德、陳玫英、曾傳來
監  察 人:黃科銘、陳錦芳、鄭明昌、張錦峰、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 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周子劍

副  社 長:蔡得時、吳朝景

總  編 輯:拱祥生
營運總監:巫垂晃

總  主 筆:莊均緯
本期主筆:黃金華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

得兼任他公司董事或監察人職務

﹝本報訊﹞有關核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受聘於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組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經執業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同意及工程會認可後,得兼任與執業技師業務相容且不衝突之他公司董事或監察人職務,已經工程會100131日以工程技字第10000037160號令發布。

受聘或組織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如欲兼任從事與其業務相容且不衝突之他公司董事或監察人,應先取得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同意後,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報請工程會認可。

工程會認可工程技術顧問公司之執業技師兼任他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原則如下:()非兼任董事長、常務董事或代表人。()執業技師辦理工程設計監造業務時,不得兼任該工程施工廠商之董事或監察人職務。()其他經工程會認可之業務或職務。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