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三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9
傳真:(02)2964-1156,2963-4076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595

發  行 人:林永裕
社務委員:王庭華、黃科銘、涂泰成、吳朝景、巫垂晃、陳錦芳、張長海
     梁詩桐、張景峰、陳清展、蔡得時、鄭明昌、歐良規、高 原
監  察 人:呂震世、施義芳、余 烈、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陳錦芳
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蔡志揚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蘇花高環評審查為法定程序並未剝奪新內閣決策空間

﹝本報訊﹞蘇花高計畫自民國79年提出後,即為政府持續推動之重大交通建設,並非新增政策;本計畫於89年通過環評審查,91年建設計畫奉核定,而目前進行中之環差暨現況差異分析報告審查係法定程序,本應依程序續予完成。

  蘇花高為行政院792月核定之「改善交通全盤計畫」中,臺灣地區未來城際公路運輸系統高(快)速公路網之一環。國工局自81年以來,循序完成路線勘查、可行性研究、工程規劃、環評、工程設計、部分用地取得及工程發包等作業。本計畫於892月通過環評審查,建設計畫於9112月奉行政院核定,歷年來政府重大經建計畫如「挑戰二○○八:國家發展重點計畫」-全島運輸骨幹整建計畫、「擴大公共投資建設特別條例」-「新十大建設」均將蘇花高納入計畫內。本計畫迄今奉行政院同意編列並經立法院通過之預算共計85.185億元,未支用數66.222億元亦奉核定轉入97年度繼續執行,故係政府持續推動之計畫,僅於9212月因地方政府尚有部分意見待釐清,而由行政院宣布暫緩動工,惟各項待釐清事項已於93116日處理完畢。

 

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爰於9733日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中獲致初步通過之結論

本計畫設計階段因朝減輕環境影響之正向考量調整部分計畫內容,爰於9211月完成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送審,審查過程嗣因逾開發許可時間3年未動工興建,須提出「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因此彙編「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暨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及對策檢討報告」送環保署審查,迄今歷時4年半,共辦理9次專案小組審查、1次確認會議及2次現勘,各界關切議題已予釐清,爰於9733日第4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中獲致初步通過之結論。

  依環評法設計意旨,環評審查程序本需於開發行為許可前完成。故行政院經建會961211日即函示:「一切依環評法規定辦理,俟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審查通過後,再行推動興建。」有關9742日經建會副主委張景森於本案確認會議中之意見,渠已表明係個人意見,交通部迄今並未接獲行政院任何政策改變之指示。

  蘇花高速公路經交通部從「交通需求」、「環境影響」及「社會公義」等國家整體利益與環境保育全方位評估結果,是目前改善臺北與東部地區間聯外交通的最佳方案;在功能上可視為「東部永續發展綱要計畫」中「提升蘇花公路之安全性與可靠性」之最佳替代方案,與該綱要計畫內涵並不衝突,環差暨現差審查屬法定程序仍應續予完成。本案如經審查通過,尚須依審查意見及經費、期程之變動修正建設計畫,報請行政院核定,上述作業時間估需3~4個月,並不影響新內閣之決策空間。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