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三月八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9
傳真:(02)2964-1156,2963-4076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587

發  行 人:林永裕
社務委員:王庭華、黃科銘、涂泰成、吳朝景、巫垂晃、陳錦芳、張長海
     梁詩桐、張景峰、陳清展、蔡得時、鄭明昌、歐良規、高 原
監  察 人:呂震世、施義芳、余 烈、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陳錦芳
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張長海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創會二十週年-21縣市研討會

花蓮縣研討會花絮

林進鉎 處長

慶祝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創會二十週年,所舉辦全省21縣市系列研討會,花蓮縣場次於96年12月25日,假花蓮縣政府大禮堂盛大舉辦,承蒙  花蓮縣政府工務局張垂龍局長鼎力協助,研討會順利如期舉行。與會人員除本會多位會員參加以外,花蓮縣政府工務局、城鄉發展局、觀光旅遊局、教育局、農業局各課室,及地方鄉鎮建設課室,營造公會會員等單位,均踴躍報名參與本次研討會。

研討會一開始,由貴賓-花蓮縣政府工務局張局長揭開序幕,除讚揚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在工程界的貢獻,並且詳敘了花蓮縣工務局工程願景,與恭祝本會會運昌隆及研討會順利舉行。隨即在林理事長永裕介紹公會各理事幹部後,由涂泰成常務理事為我們主持,進行研討會第一講題:工程倫理課程,課程由林理事長永裕主講,首先說明台灣目前工程倫理背景與現況,然後進入主題。並針對公共工程委員會,大力推行強化工程倫理方案等政策一一介紹及分享,並對工程師對於社會和專業的責任說起,為何要使工程倫理落實在我們人文社會的意義。

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理事長施義芳,主講技師權益相關規定,說明技師因執業問題受懲戒之情事,從未間斷且越來越多,主管機關對發生事由時間,無限上綱施以懲處之作法,相當不合理;在96年5月18日,由市公會主導推動技師法修法連署,於96年6月14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96年7月4日生效。從此,技師懲戒訂定合理追溯期,不再無限上綱;新修正條文為技師法第41條及第42條之1、第45條之1。施理事長並對未來土木技師權益,提出願景及展望。

中場休息,由花蓮辦事處為與會人員準備豐盛茶點服務。之後,接著是由台中專程趕到花蓮的張副主委渝江,主講工程法律,張副主委學經歷豐富,首先對於工程常見之爭議問題及項目一一提出見解:工程不外乎合約、規範,對於有關合約訂定內容的適切性,再次提醒承攬人應對合約及施工規範內容詳實閱覽,並對日後工程施工整個過程經過,建議應予詳實記錄,並妥善保存。

最後一堂課,安排由花蓮縣政府法制室課長蔡學宜,針對地方政府採購與履約爭議處理,與參加人員進行研討。從地方政府的角度解析公共工程制度與環境,對於價格標、合理標;最有利與固定價格介紹起,期待合理的公共工程制度與環境,經濟理性及集體運作決策的落差,談到了檢調審計機關的觀點;並以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說明採購程序不合法、不受理之爭議、調解程序、範圍及證據方法、調解建議、同意及不同意之理由、政府採購法法律效果之連結等議題;最後蔡課長提出善用調解程序,縮短救濟時程,合理縮減範圍,及備齊證據及方法,制度微調改革等卓見,並期勉與會人員,引用瑪格麗特.米德(Margaret Mead)的名言:「不要懷疑一小群有心、認真、敢做事的小市民能夠改變世界;事實上,過去、現在、未來都是如此。」作為結束研討會漂亮的句點。

藉由本次研討會之舉辦,另由花蓮辦事處安排林理事長永裕、涂常務理事泰成、張長海理事、張副主委渝江、林玉峰技師、許藍山技師及林進鉎技師等人,拜會花蓮縣副縣長朱景鵬先生,並由工務局張垂龍局長,引領介紹公會成員後,首由林理事長介紹公會組織,以及本會專業服務團隊之各項服務;之後,聽取朱副縣長對於花蓮縣未來城市發展願景,與期待公會能提供更多服務與建議。拜會行程,在林理事長贈與公會錦旗後,成功圓滿結束。

   

                               與朱副縣長座談                                    林理事長及公會代表與朱副縣長合影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