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113/04/13(星期六)本會召開第13屆第3次會員大會[下午1:00開始報到]/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中正館中正廳(台北市忠孝東路三段1號)。※為響應環保,大會手冊紙本僅印製500本,發完為止;現場另提供大會手冊電子檔QRcode,或於大會前2日自行至公會網站下載。謝謝!…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二月十六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9
傳真:(02)2964-1156,2963-4076
地址:台北縣板橋市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584

發  行 人:林永裕
社務委員:王庭華、黃科銘、涂泰成、吳朝景、巫垂晃、陳錦芳、張長海
     梁詩桐、張景峰、陳清展、蔡得時、鄭明昌、歐良規、高 原
監  察 人:呂震世、施義芳、余 烈、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陳錦芳
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王壽延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請政府重視營造業家數過多的問題

林清南 技師

從去年鑽探業務大幅萎縮且不及往年一半情形可預估出營建業工程規模將減少一半,再從土木技師公會今年整體收入比去年少,尤其某一公會佔大宗收入來源之鑑定費收入,亦僅達去年4成左右,可見工程量大不如前。

建築法規定建築物承造人必須為營造業,而營造業法明定營造業之營業範圍涵蓋一切土木建築工程,可以說是有法源保障之特許行業,因此國內所有基礎建設工程都必須靠營造業完成,目前綜合營造業甲、乙、丙等合計有約10,000多家,這些家數去承攬僅區區6,000億工程額,平均每家年營業額為6,000萬,平均估算利潤約以2%計則營收120萬,扣除聘用員工、技師費及各項管銷費用等,反而為負數經營。難怪有業界調侃的說:「現在做越大,倒越快,無做不會倒」。或許有人會質疑上述算法不夠精確,的確,不可能精準的算出每家成本與收入,因為就連主計處、營建署都做不到,但營造公會也不會去統計,反正倒一家就少一家在惡性競爭,反正這是市場弱肉強食的機制,何必關心與介入呢?

以每年公共建設6,000億,扣除成本的結算利潤約2%,其收益約120億,若是只讓6,000家承攬,每家平均承攬1億工作量,結算盈餘約2%,只能收入200萬(這不包營業費用每年70~100萬),換言之在營造家數只剩6,000家之環境,每位經營營造業之年收益僅剩100萬~130萬,誰說營造業不是艱困行業,如此低微的獲利,尚有10,000多家在競食這塊市場,競爭激烈獲利微薄,其工程品質如何提昇?

營造業法66條規定丙等營造業之落日條款,造成聘任工地主任之丙等營造業高度死慌,唯恐無法繼續經營,因而有要求營建署開放技師施工簽證來代替原工地主任之提議,這種作法不論是否合宜,但從營造業法對設立之要求,其中專任工程人員非建築師或技師不得擔任,沒有聘任技師者,自然營造公司就不存在,豈可讓一家未依法設立公司繼續承攬工程,將來的工程風險及行政責任由誰來承擔?

工地主任協會的成員有不少是丙等營造業成員,雖有營業生存壓力,須知家數過多是目前營造業經營上最大困境,不是技師人員不足造成營造業生存不下。

總之要讓營造業永續經營,且經營的有尊嚴,必須以公共工程規模來搭配營造家數,政府要獎扶營造業之研發,而不是放任營造業經營者在爭要不要聘技師,這種問題能否解決,絕對是營建署(中部辦公室)之重責大任,我們希望大有為政府能把營造產業扶植成台灣驕傲之行業,我們也期許土木技師在營造業擔任火車頭角色,帶領營造業邁向幸福康莊之道。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