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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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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556

發  行 人:林永裕
社務委員:王庭華、黃科銘、涂泰成、吳朝景、巫垂晃、陳錦芳、張長海
     梁詩桐、張景峰、陳清展、蔡得時、鄭明昌、歐良規、高 原
監  察 人:呂震世、施義芳、余 烈、周功台
社務顧問:李咸亨(北區)、顏聰(中區) 、徐德修 (南區)
社  長:陳錦芳
副  社 長:張長海、黃科銘

總 編  輯:拱祥生
總 主  筆:李順敏
營運總監:吳朝景
本期主筆:周子劍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從貓纜意外 談工安事件預防

上月21日斥資13億元的貓空纜車,發生故障停機,造成三百多名旅客困在空中,經歷一場又熱又悶的空中驚魂記,被困最久的甚至在空中待了2個小時,引起國人高度關切。此停機事件,經主辦之捷運公司與法商POMA公司共同檢測後,確定問題點是轉角一站因驅動輪胎壓不足,以致皮帶斷裂所造成。次日台北市長郝龍斌對此道歉,並為第一時間未妥善因應,宣布追究市府副秘書長楊錫安等七名相關官員之責任,並說明早在該日上午十一時,負責監造的台灣世曦公司,即已反映轉角一站噪音過大,並通知承包商春原公司與法商POMA公司,但相關未作後續追蹤處理,因此將依合約追究責任。

然而就專業立場檢討此事件,首先監造單位,雖然及時發現問題並通知承包商,但並無任何處置措施,而且很可能亦無持續觀察之動作,導致停機事件發生。另外據媒體報導,『貓纜』事故發生時,法商POMA公司說『從未發生類似驅動輪胎壓不足而卡住的故障經驗』;至於捷運公司現場採行的「手動推車」作法,也因為法商POMA公司認為從沒此類故障經驗,所以不需要演練,就因為法商POMA公司自恃公司輝煌的業績及技術,忽略個體案件發生的可能性,以至於事件發生後之救援速度緩慢。

另7月24日下午,捷運公司站方主動發覺,貓空纜車的轉角二站因為V型皮帶的軸承傳出異常聲音,法商POMA公司技師雖認為反應過當,無須停機檢查;但台北捷運公司在安全優先的原則下,還是暫時停機更換零件,並再度宣告停駛,並趕緊全面疏運旅客下車。台北市政府這次記取教訓,此舉可能防止了又一次高空驚魂記的發生,但真正的事實如何?卻不見檢討;換言之,法商POMA公司技師的專業,似乎可信度已然受傷。

舉『貓纜』意外為例,並不在於評論相關疏失的單位或人員,而是藉貓空纜車乃是一個你、我、他任何人,都很可能參訪的休閒場所,其影響公共安全至鉅,值得高度的關切。以此案例來看營造業的工安意外預防,頗有可以借鏡之處;例如,歷年來營建工程於澆置混凝土時,因模板支撐坍垮造成的意外事件,在事件發生之初,或許只是某部位發生不正常的漏漿,有關可能是模板已經移位:或許是支撐底部局部掏空、或是支撐架桿件節點固定處鬆動,復因澆置混凝土持續增加之載重,導致支撐架坍垮。上述工安意外,監造單位是否及時發現問題、反應問題,施工單位是否採取妥善的應變措施,工程主管單位是否監督不週等等,都是值得深入的探討與省思。

我們都知道,營建工程每一個個案,就是一個專案工程,互不相同,

每一工安事件,都值得探討;貓空纜車曾發生攝影機由七公尺高之平台墜落,砸傷下方遊客的事件,這類墜落意外經常發生於營建工地,只有採行實體阻隔方式,才確可避免類似意外發生。吾輩土木人於營建工程,應記取教訓,包括他處發生的工安意外,「他山之石可以攻錯」,以別人的經驗作自己之借鏡,不重蹈覆轍是工地需要的智慧。

我們期待貓空纜車,不要因營運初期的意外,真的變成受困民眾一時氣憤口中的「懶貓」,畢竟還有國外婚紗團,相中貓空纜車而欲前來拍攝美景;也期待藉此省思,能降低營建工程工安事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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