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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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技術服務費之合理化 | |
自民國87年採購法公佈與施行以來,國內公共工程採購招標、預算編製、發包決標、計價付款、結算驗收及決算結案等,有關公共工程生命週期內各階段管理執行都能於法有據、依法行政。回顧採購法執行迄今已逾25年,就公共工程技術服務工作執行,各級政府主辦工程機關,皆依據「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辦理技術服務工作之預算編列與廠商遴選招標作業,本報旨在探討技術服務工作計費執行現況,提出若干建議。 |
陳正平 技師 一、前言 新版「建築物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土木401-112)」修訂完成,並自民國113年元月1日公布實施,目前已完成新版標準圖修訂並公布的公會計有三個單位,各公會公布的標準圖内容差異甚大,發現其中較晩公布標準圖版本竟然將原來是正確的標準圖版本改成有安全疑慮的標準圖版本;另外在技師群組的討論内容中亦發現常見有多數不正確的看法去凌駕少數正確意見的現象;亦有見專家學者發表其只見其一,未見其二的見解誤導技師。為避免嗣後同樣現象一再重演將正確的標準圖改成不正確的,後續還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去説明改正,浪費社會資源。筆者因篇幅受限,僅將有關梁及柱構材鄰接斷面尺寸變化之標準圖配筋細節的部分提出詳細探討,供技師公會修訂標準圖時參考,及供工程師設計參考使用。不當之處亦請工程先進不吝指正,共同提升工程技術水準。 |
看現行容積獎勵法規檢討與居住正義的政策建議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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