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歡迎您!! …社團法人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

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一一年九月二十四日

廣告專線 :(02)8961-3968轉142
傳真:(02)2964-1159,2963-4076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三民路二段37號A3
網址:http://www.twce.org.tw
E-mail:mail@twce.org.tw

NO.

1346

發  行  人:洪啓德
社務委員:黃騰輝、陳玫英、伍勝民、黃武龍、陳錦芳、周子劍、蔡震邦
     林景棋、拱祥生、呂震世、謝祥樹、楊高雄、高 原、杜明星
監  察  人:施義芳、陳清展、鄭明昌、陳菁雲、巫垂晃
社  長:陳玫英

副  社  長:黃騰輝、拱祥生

總  編  輯:楊耀昇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伍勝民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賴建宏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避免工地火害落實火災防範

近日屢有施工中建築工地發生火災事件,就在昨天(20日)晚上6點多,台中市七期重劃區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729巷的一處興建中的大樓工地,突然起火燃燒,火勢從地下室迅速蔓延,消防隊獲報後,立刻出動多輛消防車,前往灌救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傷害。據建商資料,現場基地面積2452坪、樓層規畫為3棟地上36層,地下7建築,採SC鋼骨建造消防局指出,現場是工地地下室起火燃燒,所幸搶救得宜。否則後果不堪設想。值得關注之處,在於火災的起因的防範與後續的預防與矯正,如何避免施工中的工地誘發火害才是重要的議題。

從過往消防局調查的火災肇因不外乎有微小火苗(如菸蒂等)引發,電氣設備,電線走火、人員蓄意縱火的因素。興建中建築物因其消防安全設備尚未設置完成,一旦發生火災,不僅建築物本身尚無消防安全設備(自動發警報、自動滅火及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施等),且由於建築結構尚未完整,高樓工地消防水線佈線搶救困難,常需仰賴雲梯車高空佈線、或高空射水撲滅火災及人命搶救,此為施工中工地火害有別於一般使用中建物的火害救災之差異。

為防範建築工地火災發生,其火源防治的管理有7要項包含:1.電銲、乙炔或金屬研磨等容易產生火花之焊接或切割施工,應將附近之可燃物移除,或採用不燃材料或防焰帆布披覆或區劃,予以有效隔離,並派人看守。焊接或切割施工完成後,應徹底檢查,以確認並無火花掉落燜燒之情形2.另建築工地應設置吸菸區,於指定的區域吸菸,菸蒂應丟棄於菸灰缸或裝水金屬容器內,並按時清理,避免與日常垃圾、便當盒、保麗龍併同存放3.設置適當配電設施,由於建築工地施工期間為臨時電且因施工機具耗電量多,因此電源使用不能過載,電線勿受壓受損致半斷線、或塑膠被覆絕緣受損,插頭插於插座要牢固以避免接觸不良,插頭經常擦拭清理以避免積汙導電,並避免雨水或水源侵襲,設置過電流保護裝置及漏電保護裝置4.可燃建材及可燃廢棄物應妥適存放、管理,易燃物品應隔離儲存5.建築工地應嚴格執行門禁管理,並派保全人員確實執行避免人員蓄意縱火6.適當位置設置滅火器等簡易消防安全設備,隨時應變初期滅火7.訓練員工滅火、通報及避難引導等防火管理教育訓練,避免因工地火警造成傷亡情況。

除了前述火害預防的措施外,本報呼籲建築開發單位、施工廠商及作業人員應強化重視營建工地環境細節,施工時應落實安全注意事項,共同維護工地安全衛生環境,落實勞工安全衛生人員權責,明確地讓施工人員瞭解風險危害因素,且訂定檢查紀錄表載明管理項目;於下班收工時應確認施工場所已無火源、臨時電供應電源插座已拔除、及且配電盤已經上鎖,施工工班人員均已離開、並再次詳細的巡檢施工環境有無異常、夜間時加強工地環境巡視。總之,火災每每都會造成許多家破人亡的慘劇,是許多人一輩子都不願碰上的夢魘,相信用古時代半夜打更的態度來強化工地夜間巡視,定能確保建築工地施工順利、安全無慮。

返回上一畫面

    Top   Ba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