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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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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筆:洪明瑞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COVID-19疫情後 再談免疫建築

新冠肺炎(COVID-19)的爆發,造成了人類公共衛生上的巨大衝擊與危害,迄今,已傳染超過188國家、1,286萬人確診、以及55萬人命的損失,遠遠超過人類近代以來單一事件的死亡人數;連帶波及觀光、旅遊以及民生等各產業的發展,重創經濟、百業蕭條,影響全球經濟甚鉅。

人類面對病毒、超級細菌等微生物的感染危害,防護作為,區分為「受體(個人)防護」以及「空間(建築)防護」兩種主要措施。「受體防護」部分,我國歷經2002SARS事件的慘痛經驗,戴口罩、勤洗手、少碰觸以及保持社交距離等,個人公共衛生習慣已深值人心,並在此次COIV-19疫情期間,發揮具體的成效;換言之,由於累積以往的經驗,並受到全民的關注,我國在「受體防護」部分,已取得了優異的成效。

然而,從防護機制的觀點看來,「受體防護」的作為,在於避免病毒接觸到人體;或當人體接觸到病毒時,加以清潔移除或殺滅的過程,屬於較為消極的個人「被動式防疫(Passive epidemic prevention)」模式。至於,「空間防護」的作為,則在於主動攻擊存在於空氣中的病毒等微生物,隨時將空間中生物氣膠的濃度,降低並控制在低濃度水準,保護建築物中使用民眾的安全,有效降低形成群聚感染的風險,屬於較為積極的空間「主動式防疫(Active epidemic prevention)」模式。

經查,已有越來越多的研究與報告指出,冠狀病毒(Coronavirus)的傳播,並非僅限於飛沫與接觸傳染,更可能透過空氣中的生物氣膠,進行無聲、無息地傳播。因此,醫療院所、百貨公司、交通運輸單位、辦公大樓以及各類型公眾使用建築物,COIV-19帶原者呼吸或打噴嚏,所產生的生物氣膠,極可能隨著氣流,透過中央空調系統的管線,造成群聚感染的風險。1976年夏天,美國退伍軍人在費城慶祝獨立200周年,不幸發生221人急性肺炎之流行並造成34人死亡,便是透過建築物中央空調系統進行傳播所造成的群聚感染事件。

至於建築物空間的「主動式防疫」,究竟該如何建構呢?此可參照美國為避免蓋達組織生化武器恐怖攻擊,所推動之「免疫建築(Immune building)」的經驗。免疫建築的規劃核心,除外氣引入口應具備一定高度,且有不可讓陌生人接近的安全措施外,主要則在於中央空調系統的空調箱、風管、出回風口以及電梯等設施,設置足以讓通過的氣流,主動進行即時消毒與殺菌的設備;同時,於人流聚集量大、或進出頻繁較多的室內活動空間,額外設置具備消毒與殺菌功能的空氣清淨機或消毒機器人,再配合空氣品質自動監測系統,進行日常自主維護管理,確保流感期間、或建築物一旦遭受生物製劑的攻擊時,能隨時啟動主動消毒與殺菌的防疫機制,將室內空間的病毒,有效抑制在相對低的濃度,進而將群聚感染的傷害降至最低。

總之,隨著人類居住型態的演進與需求,針對新的建築物,「綠建築」、「智慧建築」、「健康建築」、「幸福建築」等的推動,可謂日新月異。若能建構在「免疫建築」的根基上,更能符合時代的需求。換言之,針對防疫工作,「受體防護」與「空間防護」必須雙管齊下、缺一不可;也唯有同時具備「受體」與「空間」防疫完整策略建築的防疫措施,防疫才不會有破口。

然令人擔憂的是,我國目前對於「免疫建築」的觀念,仍相當薄弱,並沒有受到各界的重視,更遑論相關法規的制定。換言之,由於沒成有受到全民的關注與主管機關的重視,我國在「空間防護」部分,無論在觀念、法令、規範以及實質作為,相對而言仍相當欠缺與薄弱。面對COIV-19疫情的肆虐、衝擊以及可能的再度反撲,該如何因應?如何研擬對策,值得我們深思。

因此,本報在此呼籲,我國應該利用本次COVID-19疫情的時機,整合「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以及「免疫建築」的需求,將其納入「建築法」體系的規範中,讓「免疫建築」的推動,具有法源依據;至於工程業界,亦應由土木技師以及建築、空調、公共衛生等專業人員,研擬相關「免疫建築」具體措施與設置標準,以供遵循。吾等深知:「免疫建築」,想要在台灣萌芽生根,仍有一段漫漫長路,期待有識之士,持續給予主機關鞭策並戮力以赴,才能讓台灣子民真正享有『免於疫情恐懼』的福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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