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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八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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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編 輯:楊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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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蔡志揚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海砂屋重建及補強亟待技師與政府通力合作

曾發生騎樓坍塌的淡水「東來大廈」,是知名的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俗稱「海砂屋」),原本有部分住戶不願配合搬遷。新北市政府於今年4月祭出鐵腕手段,先依建築法規定限期停用,再於710日完成斷水電,並已於本月15日進行拆除工程;另,位於台北市臥龍街「全家福社區」的海砂屋都更案,也在今年由台北市都更處協助,比照「都更168專案」加快審議,都更計畫順利在625日核定發布實施,並預期將於本月底完成全部住戶的搬遷。

歷經9210206幾次大地震,政府開始積極重視「海砂屋」的重建及補強事宜台北市政府102年明令:未依限停止使用的裁罰標準,去年更修法縮短了處罰頻率及增加罰鍰金額。此外,為加速海砂屋的整合,台北市政府於今年也劃定19處海砂屋社區為「都市更新地區」,使得同意重建的比例門檻,大幅降低至1/2,且若只要有90%以上住戶同意並無爭議,就可比照「都更168專案」,加快都更審議速度。

新北市,亦於去年制定「推動都市計畫內防災建築再生自治條例」,特別針對明年322日前完成拆除之建物,得給予更高額的容積獎勵,且放寬至只要屬於同一使用執照範圍內的建物,縱使不是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亦得適用同樣的規定辦理新建及獎勵。

再者,一旦鑑定為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住戶即可能面臨後續的處罰及強制措施,因此對於相關鑑定報告之把關,不能不慎。台北市都發局特於去年底,成立「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鑑定報告文件審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外聘土木、建築及結構專家學者委員,共6人,專門處理有關鑑定報告文件報備、及相關爭議事項。

除了上述專門針對「海砂屋」的法案之外,中央於1065月完成立法公布的「危老重建條例,迄今相關配套子法已漸趨完備,其優厚的獎勵容積與快速通關流程,使得因逾時申請,致獎勵受到折減的「海砂屋」社區,仍得以循此途徑,加速重建腳步。只不過到明年5月,仍未完成整合者,容積獎勵將縮減10%。為減緩可能的衝擊,內政部近期一改過去「反對延長」的立場,已著手研議修法,朝逐年遞減時程獎勵,搭配新增規模獎勵的方向調整

然而,「海砂屋」重建補強,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出在少數「不同意戶」的反對,縱使建築法有相應的強制拆屋規定,但政府始終難有積極作為。以台北市為例,迄今動用建築法強拆海砂屋的案例,也僅有士林天母「鳳凰華廈」、及內湖「合家歡社區」2件而已。

不過,基於憲法保障人民私有財產權的意旨,政府對於強拆的態度,謹慎保守,並非無由。倘若根據建築法強制拆除,必須有「傾頹或朽壞而有危害公共安全」之情形。然而,到底至何等程度才算是符合?實際上是高度專業且帶有價值判斷的認定行為。為此,台北市自治法規於去年明文規定,應經土木、結構及建築三大公會,審視鑑定報告內容,並現場勘驗確認鑑定結果無誤後,始得斷定。

面對民眾對於加速重建的殷殷企盼,要如何根據自身專業及價值加以考量、判斷,誠考驗著相關參與之專業人員的智慧。而,一旦判定符合建築法的強拆規定,仍有賴政府拿出魄力確實執行,如此紙上的重建計畫才有真正落實的可能,民眾的住居安全,也才能真正獲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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