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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八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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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1158

發  行 人:張錦峰
社務委員:鄭明昌、巫垂晃、莊均緯、伍勝民、陳錦芳、黃科銘、朱弘家
     呂震世、陳菁雲、張長海、梁詩桐、黃清和、陳永成、陳清展
監  察 人:施義芳、周子劍、蔡震邦、陳玫英、賴建宏
社  長:莊均緯

副  社 長:朱弘家、黃清和

總  編 輯:賴建宏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王春煌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社論

 

全國國土計畫亟需落實推動

春節假期剛過,一年之計在於春,去年107年,大家所努力研議之國土計畫,是應該進一步的落實推動

查,以追求國家永續發展為目標的「全國國土計畫」,已於107430日公告實施,作為直轄市、縣(市)擬定國土計畫的指導原則。而落實空間實質規劃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目前正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展開擬定及劃設作業,預定109430日之前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又,為掌握直轄市、縣(市)政府擬定國土計畫規劃作業,內政部營建署於1079月至12月間,陸續召開直轄市、縣()國土計畫規劃研商會議,討論重要規劃議題,以加速完成各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草案)。為使後續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審議作業順利進行,內政部預定分3批次辦理審議作業:第1批,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應於108430日前送內政部審議。第2批,基隆市、新竹市、宜蘭縣、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及南投縣,應於108731日前送內政部審議。第3批,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花蓮縣、臺東縣及澎湖縣,應於1081031日前送內政部審議。

惟,內政部營建署於1071220召開的第4場座談會會議紀錄顯示,高雄市政府人員曾反映: 「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使用許可審議規則」營建署尚未研訂完成,地方政府恐難以回應民眾詢問土地使用相關疑義;因此營建署請農委會,就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議題,於10712月底前提供完整意見,俾供研議。該會議紀錄亦顯示,營建署要求前述第1批地方政府,須於108430日前送內政部審議,時程似乎過於緊迫且不符實際狀況,因為上層中央政府各部會,還在會商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議題中,這樣的會議成效令人質疑

由於「全國國土計畫」十分重要,本報第1094期社論曾特別強調,全國國土計畫擬訂時,應考量人口成長趨勢、產業發展與分布、自然資源及國土保育、因應地球暖化及氣候變遷所帶來的各項問題與災害等因素,作前瞻性思考。尤其需特別注重者:各地方政府人事大幅變動,恐增加其國土計畫擬定及劃設方向的變動程度。

高雄市為例: 高雄市土地面積29.48萬公頃,人口約277萬人,其中250萬人居住於都市計畫區(面積佔14%);新任的韓市長曾表示:期望高雄市人口能在十年內增至500萬人,若想達成此目標,則其國土計畫擬定及劃設方向,勢必重新檢討大幅修訂。因高雄市政府在土地劃設作業階段,即已有多項疑義亟需檢討。中南部其他縣市,亦有發現類似問題待檢討。

此外,依據國土計畫法第5: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布「國土白皮書」其內容應包括:國土利用相關現況與趨勢、國土管理利用之基本施政措施及其他相關事項,但迄未公布  綜上所述,「全國國土計畫」,雖已於107430日公告實施;內政部營建署亦於1079月至12月間,陸續召開直轄市、縣()國土計畫規劃研商會議,但,會議成效顯然不彰,不僅中央政府各部會應研議之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則未完成,如何奢求地方政府分批送審議?顯然「全國國土計畫」尚在『空中樓閣階段』。本報認為,為追求國家永續發展、兼顧各地方特色,落實「全國國土計畫」推動,應該是現階段最重要的議題。建議中央政府各部會應加把勁外,並應督促各地方政府積極擬定及劃設縣市國土計畫,並定期公布「國土白皮書」,以利各地方政府及民眾,了解國土利用相關現況與趨勢、國土管理利用之政策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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