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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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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筆:洪明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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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記者:許素梅

都市更新及危老加速重建條例

相關法規與案例評估訓練班 結訓心得分享

郭萬隆  技師

都市更新法規頒布實施多年,執行中遭遇了很多困難,解決過程耗費時日,要完成一件都更案,不是容易的事,讓人望之却步。對於老舊社區建築物的更新速度緩慢,不如理想。經過幾次規模較大的地震後,政府為減少地震造成國人生命傷亡及財產損失,推動老舊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進而頒布了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下簡稱危老條例),希望加速對危險或老舊建築物的更新工作。台灣省土木技師公會,申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07年度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辦理都市更新及危老加速重建條例相關法規與案例評估訓練班第01期,由林景棋技師精心籌劃,所邀請的講師,都是對於都市更新及危老條例的內涵,有充分的瞭解,及豐富的實作經驗。在短時間內,能讓參加研習學員都有深刻的認識,引導進入都更重建的領域。

危老條例是都市更新的一種方式,與都市更新條例,同樣都有其條件及獎勵。而危老條例顯較易推動,對於危老條例及相關之法規規定,須有深入的瞭解,業務才能駕輕就熟;法規包括有:危老條例及其施行細則、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中央主管機關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辦法、住宅法、及各直轄市縣()主管機關所定之建蔽率及高度放寬標準、都市計畫法等。

危老條例適用範圍,為都市計畫範圍內合法建築物,非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及紀念價值,且屬於危險或老舊建築物之條件之一;危老建築物之條件有:1.經建築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規、災害防救法規通知拆除、逕予強制拆除,或評估有危險之虞應限期補強或拆除者。2.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未達最低等級者。3.屋齡三十年以上,經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建築物耐震能力未達一定標準,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者。重建計畫應於116531日前提出申請,申請前應先行評估是否為合法建築物及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符合者(危險建築物免評估),再依程序1.擬具重建計畫書。2.取得重建計畫範圍內全部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同意書。3.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准後,依建築法令申請建造執照。

為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危老條例有三大獎勵及四種配套措施三大獎勵措施有:1.容積獎勵:獎勵上限為建築基地1.3倍之基準容積、或1.15倍之原建築容積。在10959日前提出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之獎勵,及可合併臨接建築基地或土地之容積獎勵計算(1,000m2);容積獎勵項目包括a.原容積高於基準容積者,10%基準容積獎勵或依原容積建築。b.建築物符合危老條件獎勵。c.退縮建築獎勵。d.耐震設計(取得標章)或新建物結構安全性能等級獎勵。e.綠建築標章獎勵。f.智慧建築標章獎勵。g.無障礙設計獎勵。h.協助取得開闢周邊公設用地獎勵。2.放寬建蔽率及高度管制:依各縣市政府自治法規之放寬標準,建蔽率之放寬以住宅區為限,且不得超過原建蔽率。3.減免稅賦:施行後5年內提出重建計畫申請重建,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重建後未移轉所有權者(限自然人),房屋稅減半徵收期間得延長(10年為限)四種配套措施有:1.提供重建相關法令、融資管道及工程技術等諮詢與協助。2.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者,社會住宅或租金補貼。3.提供必要融資貸款信用保證。4.補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及擬具重建計畫費用。相關細節可洽各縣市政府,撥打1999服務熱線、或內政部1996全國服務專線,在內政部營建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危老重建專區亦可獲得相關資訊。

本次參加研習學員,習得執行危老重建的基本知識及評估技巧,如有遇到可能案件,將可先行評估計算,判斷適當與否,以免徒勞無功。而在推動過程中,需要建築各專業人員協同配合,才能克竟其功。

全體學員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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