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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七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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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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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委員:鄭明昌、巫垂晃、莊均緯、伍勝民、陳錦芳、黃科銘、朱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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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察 人:施義芳、周子劍、蔡震邦、陳玫英、賴建宏
社  長:莊均緯

副  社 長:伍勝民、陳錦芳

總  編 輯:賴建宏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朱煌林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工程會完成花蓮0206地震

公共設施復建工程經費審議作業

【本報訊】工程會依「公共設施災後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及執行作業要點」規定,統籌中央部會花蓮0206地震復建工程經費審議工作,於423日由吳政務委員澤成兼工程會主委親自主持審議會議,經逐案討論,已先核列復建工程64件、經費約37千餘萬元,另尚有兩件建築工程,因復建範圍及工法,尚待確認,已責請工程會再會同內政部及縣府至現場勘查,確認所需經費。

前揭已核定案件中,包括社會關注之七星潭大橋、尚志橋兩座受損橋梁、及萬壽抽水站復建工程,皆已核列復建經費,並要求縣府儘速完成復建工作,以利民眾通行及汛期防汛安全。而部分案件,則因屬整體改善計畫,將改列於前瞻基礎建設之提升道路品質計畫辦理,亦有部分案件,因已由搶災搶險之災害準備金支應,故未納入本次公共設施災後復建經費之補助範圍。

此外,部分案件採兩階段核定方式辦理,包括縣府提報之雨水及污水下水道工程,總提報金額約121千萬元,就災損情形明確部分,已先行核列經費約7千萬元,縣府即可據以辦理後續作業;至現階段無法確認實際災損部分約107千萬元,先行編列檢測費用約7千萬元,配合TV攝影全斷面檢測,同步進行復建功能內容規劃後,行政院將秉即到即審原則,立即核實審議經費。今日所審議之工程,均係依縣府實際災損需求,予以核實核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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