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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師報於85年11月18日土木日創刊
新聞局出版事業登記證局版省報字第48號


中華民國一○六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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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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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務委員:鄭明昌、巫垂晃、莊均緯、伍勝民、陳錦芳、黃科銘、朱弘家
     呂震世、陳菁雲、張長海、梁詩桐、黃清和、陳永成、陳清展
監  察 人:施義芳、周子劍、蔡震邦、陳玫英、賴建宏
社  長:莊均緯

副  社 長:伍勝民、陳錦芳

總  編 輯:賴建宏

副  總 編:朱煌林
營運總監:陳玫英

總  主 筆:周子劍
本期主筆:蔡志揚
執行編撰:李惠華
文字記者:許素梅

10年來首次 全聯會辦理

「古蹟修復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培訓班」

名額有限  報名從速

【本報訊】目前國內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之數量,已超過1,500處以上,依新文資法及地方自治之精神,地方政府所授權指定或登錄之數量,亦將大幅成長;文化資產數量增加,其有關保護與維修的壓力,亦日趨嚴重,維修的人力明顯不足;但國內只有在民國96年,針對少數建築師辦理過一班:「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班」,以後就沒有再辦理過相關課程。

由於古蹟修復工作,發生過設計規畫之建築師,缺乏結構概念,以至修復完成又倒塌事件。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也認為需要具有結構素養之技師,參與古蹟修復工作,因此在土木技師全聯會施義芳理事長爭取下,同意由文化資產局,指導中華民國土木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下稱全聯會),辦理「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工作報告書、規劃設計及施工監造培訓班」。

全聯會在今年4月,向文化資產局提出培訓班計畫書申請,其間經文資局多次提出修正意見,於今年9月函文同意全聯會辦理。

「修復或再利用計畫、工作報告書、規劃設計及監工監造班」,共培訓3場次。北部1(人數100)、中部1(人數50)、南部1(人數50),資格僅限土木技師,依報名收件順序,額滿為止。

由於授課講師均屬一時之選,時間滿檔,故無法北、中、南同時開班,只能先開辦北區培訓班,中部及南部培訓班待講師接洽後即行公告。

地點:北部場,國立台北科技大學台北市忠孝東路31號土木館5樓。

時間:1061021日、1028日、11月4日、1111日、1112日、1119日、1125日、1126日、12月2日共9天,全天上課。

本培訓計畫,課堂上課時間占46.5小時,現場實際實習時間占13小時,總上課時數為59.5小時。其中1112日及1126日為野外參訪,地點上課前另行通知。

報名時需繳交3,000元,無法全程上課者概不退款;全程上課者,結訓時退還1,500元。全程上課考核,缺課未達五分之一者,由本會報請行政院文化部頒發「時數證明」。課程表在上課前寄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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