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營建業導入ISO9000應有的認知與作為

李志舟 技師

引言

 ISO 9000國際品質系統,所制定之「品質管理及品質保證標準」共有ISO 9000至ISO 9004等五項,其內容乃針對製造業、服務業及營建業,在品質管理及品質保證之作法上,提供標準化模式及指引。自問世以來已廣受世界各主要工業國家所採納,並陸續轉訂為各個國家標準,我國則於民國79年將其轉訂為CNS 12680∼12684國家標準,並由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現改為標準檢驗局)負責推導,於民國80年1月1日正式施行「國際標準品質保證制度實施辦法」。

營建業者導入ISO 9000應有的認知與作為

 ISO 9000國際品質認證系統,如何應用在營建業品質管制作業以達到國際標準,須進一步加以探討。

一、工程會原規劃於88年7月1日起「對十億元以上公共工程標案施行ISO 9000系列投標資格限制,89年則從五億元以上就施行,到民國90年時,則二億元以上的公共工程就施行資格限制」。

 殊不知這個政策在公佈前,絕大部分營造業者、輔導公司以及驗證機構之浮濫混亂,諸多缺失等現象,都一一呈現出來,例如當時國內營造業在推動ISO 9000過程中,得知驗證公司未獲認證委員會認證,復因輔導驗證公司,為驗證之便,大量複製雷同之標準文件,營造商不求甚解,生硬套用不合適之程序與表單,虛應故事,只為達成獲得證照之目的,輔導公司快速收錢發照,表面上造成雙贏局面,實際導致有些擁有證照之公司,其體質、品質管理等,根本不符合ISO 9000之精神,扭曲了實際ISO 9000的原意,並影響此一制度之信譽與成效,令人憂心。

 二、由於上述輔導驗證公司,因誤導工程會公佈「公共工程標案施行ISO 9000系列投標資格限制」,造成驗證市場混亂局面。工程會為補救此項意想不到之缺失,而於88年6月14日宣佈,現階段不論投標大小,均不能將ISO 9000系列驗證證書列為投標資格限制條件,同時工程會有鑑於跨國驗證機構之在台分支機構或代理商,在營建業部分,至目前為止,均未取得「中華民國品質管理及環境管理認證委員會」之認證(據悉目前已有三家通過),而管理體系亦尚未運作正常,其所發出之驗證證照,可信度讓人存疑,因此,除宣佈ISO 9000系列驗證證書不得列為投標資格限制條件外,吾人認為工程會亦可依政府採購法之主管機關立場,對各驗證機構在未取得認證委員會之認證前所發出之證書,可不予認同,若工程會能對上述規定,堅持立場,嚴格執行,不僅可防止至少可降低驗證市場之混亂情況,且對提昇公共工程品質,大有助益。

 三、營建業是具有公共安全之專業技術性之行業,與一般製造業、服務業不同,其驗證及認證,應以具有公法人及技術專業之機構為主導,其公信力及功能性才能發揮高度成效。惟今日之ISO認證系統及組織架構,並非無懈可擊,僅藉外力迫使國人迷糊跟進,加上利益的誘因,近年來跨國之驗證公司,如雨後春筍般之成立,據知目前已有廿餘家相繼設立,但此類公司多數對營建並非專業,只是掛著ISO招牌,到處承攬生意,其品質之低劣,可以預知。

ISO 9000之標準雖與CNS 12680相同,惟品管手法稍有差異,我國商品局到現在為止,對業者至少已發出1,600多張CNS 12680的證書,但其中沒有一張證書是屬於營建業者,足證對營建業品質之影響為害多大;同時亦可見業者對ISO 9000一窩蜂去申請驗證之程度多熱。

據知截至89年3月10日為止,國內現有營建業者已多達9,985家,已取得ISO 9000之驗證者亦幾近300家之多,當然其中不乏有相當優秀之業者,但亦有頗多具爭議性之廠商。據了解,甚至有部分業者未依規定程序申請驗證,而走投機路線,此實非良好現象。

 四、經濟部為導正混亂之驗證市場,並為驗證市場嚴格把關,曾於86年公布「中華民國品質管理與環境管理驗證制度辦法」與「中華民國品質管理與環境管理認證委員會設置要點」,依此而成立之中華民國品質管理與環境管理認證委員會(簡稱認證委員會CNAB),期使國內驗證市場能符合國際規範,並具有一致性品質與國際相互承認之目標,經濟部此類措施,成效應屬正面值得肯定,我們應全力支持。惟仍需要有一些配套措施,諸如認證委員會與驗證機構之間,應建立良性互動的機制,將認證委員會之政策導向,推行政策之措施,讓驗證機構事先有所了解;而驗證機構,在施行驗證之過程中,因政策所訂之辦法,或一些忽略實務性的條規所遇到的瓶頸,CNAB也應有充分共識。如此二者緊密相扣,表裡相合,日後推行之政策,必暢通無阻。我們亦肯定ISO之程序品管驗證,但需建立系統化之輔導;監督評鑑及賞罰務須落實,而非形式化之政策。

 為推展ISO國際品質系統,讓驗證機構及業者有更廣闊之發展空間,CNAB目前已開放認證範圍,例如:1.ISO 9000品質管理制度驗證機構之認證。2.ISO 14000環境管理制度驗證機構之認證。3.ISO 9000與ISO 14000稽核員訓練機構之認證。4.稽核員驗證機構之認證等。同時CNAB更推動國際相互認證,如已參加:1.太平洋認證合格組織PAC。2.國際認證論壇IAF等,且已成為國際評審員訓練及驗證協會IATCA正式會員。目前已著手準備與國外單位進行同行評審,希藉此一活動達成國際相互承認,使國內廠商能有「一證在手,行遍天下」之理想境界。以上均為CNAB正積極推動有關ISO系統之正面工作,期盼各級業者亦能配合此類措施,澈底落實程序作法,遵守國際規範,每一階段嚴格執行,達成雙贏局面。

 五、ISO 9000主要是為製造業定製之系統,對營造業之應用,並非全部適宜,有時顯得格格不入。因ISO系統應用在營造業時,不僅是在程序上的品質,更重要是在技術性的品管,故此,其作業流程管制,不可制式化的套用,務必要依據營造廠及工程之特性,量身定製,以完全符合自己品質作業之需求為目標。

又驗證公司稽核人員,多數要求營建廠商套用制式表單,非為各公司之特性量身製作者,如此嚴重誤導ISO原始目標,令人憂心。切盼有關主管機關,務須全面規劃整頓,健全架構組織,堅持原則,徹底執行。

 六、行政院為全面提昇公共工程品質,於82年10月7日函各有關機關針對國內工程品質過程之缺失,訂定三個層次之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亦即三級施工品管制度,如架構圖一,吾人亦可為ISO 9000系列推行三級驗證品質管理制度如架構圖二,藉以提昇驗證品質。

 七、目前國內工程品質優良者不在少數,但被人詬病者亦層出不窮,因而影響民眾生活安全。工程品質為眾所關切之問題,例如營建工程規劃設計、施工作業及保養、監工管理以及檢驗驗收等一系列作業制度程序,皆涉及工程品質、制度或法令之週延與否,目前工程品質缺失,仍屢見不鮮,此為政府有關機關及工程人員不可不警惕者。

 營建業導入ISO 9000以後,CNAB應如何有效監督驗證機構,而驗證機構應如何嚴謹從事營建業之驗證工作,營建業應如何落實驗證管制系統,均有賴各有關單位,依據管理體系,確實執行,以提昇工程品質。

架構圖一

架構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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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更新日期: 2005/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