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師分科 將由32科縮為4大類

蘇國樑 技師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委託國立台灣科技大學有關技師制度之專業研究期末報告已出爐,報告中建議將現有的三十二科技師歸類為土木、電機、機械、環工四大類,未來的專業資格認定,將由民間專業單位來認證。同時並預期長期以來工程界中最引人注目的土木與結構技師紛爭問題,可望獲得合理的解決。

 據了解,講究專業分工之美日等先進國家的技師制度,並沒有如國內技師制度,將其技師細分為三十二類,一般而言,其技師制度皆持不分科,而統稱為專業技師(PROFESSIONAL ENGINEER),其中以美國紐約州專業技師為例,紐約州境內曼哈頓島,不但高樓數量多、樓層高度偏高,並且座落於一活動斷層之上,但並沒有「自己嚇自己」,以「專業分工」為藉口,將其技師細分為多科。

 根據台灣科技大學所提出的研究報告指出,我國目前的技師科目細分為三十二科,故有執業範圍重疊之現象,易衍生爭議,如土木與結構技師長期以來為「建築物結構執業範圍」而持續爭執。據聞,地質與大地技師,水土保持與水利技師,電機與冷凍空調技師,亦有類似爭端。然而亦有部份技師類科,考上技師執照卻無其執業空間而英雄無用武之地,如園藝技師等。

 此外報告中提到:「修正技師法草案,技師只分為土木、電機、機械及環工等四大類,這四大類再分為各類專業技師,技師經完成分科專業技師訓練,具有該科服務年資四年以上,並經甄審合格者,得請領專業技師證書,而專業技師的認定,則建議比照醫師法,由專業團體來認定。」

 據了解,公共工程委員會已初步決定技師改革方向,但同時也指出新制度與現有的法令及制度有相當大的出入,倘若實施,也要一併調整,而各專業技師團體之意見也必須納入。此外,已領有技師證照者,也必須在技師制度變革中予以周延處理。

 工程會就以上之問題及其解決方案,要求台灣科技大學再做進一步研究及討論,預定今年六月提出終結報告,為技師的變革提出具體改革方案。